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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消防安装--防排烟系统
来源: | 作者:pro2a3113 | 发布时间: 2017-11-10 | 64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系统组成

  防排烟系统的主要组成:防排烟风机、电器控制柜、风管(风道)、防火阀、送风口、排烟口、手动控制装置、火灾探测器、火灾联动控制系统等组成。

  (二)设置场所

  1.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主要设在:没有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以及封闭避难层(间)。

  2.机械排烟设施

  机械排烟设施主要设在:建筑物长度大于20.0m且没有自然排烟条件的内走道,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超过规定面积的面积的公共建筑、丙类厂房、丙类仓库等。

  (三)工作原理

  防排烟设施一般都是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当控制中心的控制操作台(柜)处于自动状态,发生火灾报警后,会联动防排烟系统,机械加压送风机会自动启动,向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防止烟气流入;与此同时,相应防烟分区的防火阀自动打开,机械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后,浓烟通过排烟口向排烟管道或竖井向外排出,当温度达到280℃时,排烟风机会自动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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