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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建筑工程专项验收的内容分析
来源: | 作者:pro2a3113 | 发布时间: 2019-10-23 | 413 次浏览 | 分享到: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专项验收的内容: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 

三、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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