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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井及轿厢的防火设计要求
来源: | 作者:pro2a3113 | 发布时间: 2017-11-10 | 6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梯井及轿厢的防火设计要求:

  (1)梯井应独立设置

  消防电梯的梯井应与其他竖向管井分开单独设置,不得将其他用途的电缆敷设在电梯井内,也不应在井壁开设孔洞。与相邻的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分隔;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2)电梯井的耐火能力

  为了保证消防电梯在任何火灾情况下都能坚持工作,电梯井井壁必须有足够的耐火能力,其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2.5小时至3小时。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一般都在3小时以上。

  (3)井道与容量

  消防电梯所处的井道内不应超过2台电梯,设计时,井道顶部要考虑排出烟热的措施。轿厢的载重应考虑8至10名消防队员的重量,最低不应小于800公斤,其净面积不应小于1.4平方米。

  (4)轿厢的装修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内部的传呼按钮等也要有防火措施,确保不会因烟热影响而失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