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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承建方无任何建筑资质的危害主要集中表现在哪些方面
来源: | 作者:pro2a3113 | 发布时间: 2019-03-31 | 201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来,发现不少建筑工程的承建方(实际施工人)无任何建筑资质。一方面建筑行业是个暴利行业,利益的诱惑使得那些无施工资质的人员缴尽脑汁通过各种方式来承揽建设施工工程,另一方面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建筑价款较低,迎合了一些业主和发包方的贪图降低工程造价的心理。多方的因素使得无资质实际施工人承接建设工程这一不规范现象呈高发势态,其在乡镇建筑市场中尤为明显,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还很容易引发其与发包方(业主)、建筑民工之间的矛盾纠纷,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需引起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注意。
 
  危害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由于施工能力有限,很难确保工程质量,其施工承建的工程会产生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这不仅使发包方蒙受经济损失,而且严重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二、是由于自身施工条件的限制及安全施工意识淡薄,再加上施工操作不规范,很容易发生施工事故。面对巨额索赔时,他们又无力承受,这就会引发工程停止施工造成烂尾搂、受伤民工的索赔无法兑现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是按照《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他们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造成施工的工程难以验收,相关责任难以认定,工程价款难以确定、难以及时结清,从而引发各类经济矛盾。
 
  四、是无资质人施工方队伍人员混杂、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工头在拿到工程款后携款潜逃,使得建筑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付,从而导致民工集体到政府上访讨薪、绑架相关人员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对此,我们建议:
 
  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深知这种现象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从源头上杜绝无资质承包人承接建筑工程的现象。
 
  第二,政府有关部门要规范统一建筑市场的管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第三,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加大对无资质实际施工人以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有资质单位等形式违规施工查处力度。
 
  第四,公安、安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管理上对其加强管理,对其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制止,对其违规现象要从经济、行政的角度对其进行罚款或没收其非法所得等,不能让这些扰乱正常建筑市场环境的业主、承包人在经济上得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