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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申报流程
来源: | 作者:pro2a3113 | 发布时间: 2019-09-11 | 107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引开发企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建设部于发2000年3月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小编在这给大家详细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申报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申报流程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二、行政审批事项类别、办件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承诺件)
三、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法律、法规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8、9条。
四、申请条件
(一)暂定资质
1.注册资本中无国有和集体资本;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1人;
4.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5.企业名称须符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须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
注:暂定资质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没有开发项目的开发企业资质不再延续。有项目的开发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先办理项目审查认定手续,后按规定申请资质延续或升为四级。对有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的企业,一年内不得申请资质升级。
(二)四级资质。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开发经营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商品房项目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他项目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的证明材料;
4.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1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6.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7.企业名称须符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发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须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
五、申报材料目录
(一)暂定级新办。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网上下载)。
2.行政许可申请书(收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我局申请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日期以营业执照上的出证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办理)。
5.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6.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须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并附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没有取得产权证的,附正式购房备案合同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8.出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9.技术人员明细表、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会计人员2名、统计人员1名、房地产行业相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4名。其中工程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
10.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使用劳动部门标准合同文本)。
注:所有上传资料均用A4格式带条形码打印装订。
1.《资质核定材料》(即1-10项)加目录打孔装订成册一套,使用彩色封皮、目录及隔页。4-10项均须带条形码打印,携原件备查)。
2.《资质申报表》打印两份,抽拉杆装订(封面及企业意见栏须加盖公章)。
(二)暂定级延期。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网上下载)。
2.行政许可申请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5.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须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并附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没有取得产权证的,附正式购房备案合同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出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7.技术人员明细表、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会计人员2名、统计人员1名、房地产行业相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4名。其中工程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
8.经营业绩证明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发改委立项书、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中之一即可认定为有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专项整治中已缴纳政府固定收益的也可视同为有开发项目(经营业绩材料中建设单位名称与现公司名称不一致的,须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9.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注:所有上传资料均用A4格式带条形码打印装订。
1.《资质核定材料》(即1-9项)加目录打孔装订成册一套(使用彩色封皮、目录及隔页。3-9项均须带条形码打印,携原件备查)。
2.《资质申报表》打印两份,抽拉杆装订(封面及企业意见栏须加盖公章)。
(三)四级延期。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网上下载)。
2.公司向市房管局提出书面申请(注:不是行政许可申请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5.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须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并附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没有取得产权证的,附正式购房备案合同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出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7.技术人员明细表、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会计人员2名、统计人员1名、房地产行业相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4名。其中工程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会计其中1名为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
8.经营业绩证明。商品房项目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其他项目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业绩材料中建设单位名称与现公司名称不一致的,须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9.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注:所有上传资料均用A4格式带条形码打印装订。
1.《资质核定材料》(即1-9项)加目录打孔装订成册一套(使用彩色封皮、目录及隔页。3-9项均须带条形码打印,携原件备查)。
2.《资质申报表》打印两份,抽拉杆装订(封面及企业意见栏须加盖公章)。
(四)暂定级升四级。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网上下载)。
2.行政许可申请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5.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须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并附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没有取得产权证的,附正式购房备案合同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7.出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8.技术人员明细表、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会计人员2名、统计人员1名、房地产行业相关建筑工程技术人员4名。其中工程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会计其中1名为初级或初级以上职称)。
9.经营业绩的证明。已开发经营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商品房项目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其他项目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经营业绩材料中建设单位名称与现公司名称不一致的,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10.住建局信息管理处守法证明。
注:所有上传资料均用A4格式带条形码打印装订。
1.《资质核定材料》(即1-10项)加目录打孔装订成册一套(使用彩色封皮、目录及隔页。3-10项均须带条形码打印,携原件备查)。
2.《资质申报表》打印两份,抽拉杆装订(封面及企业意见栏须加盖公章)。
(五)变更信息。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网上下载)。
2.变更申请书(须注明变更原因)。
3.变更信息后新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4.公司最新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5.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6.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7.
变更审批后携资质证书到房产市场监管处备案。
注:所有资料均用A4格式打印装订(不需要网上审核)。《资质核定材料》(即1-6项)加目录打孔装订成册一套(使用彩色封皮、目录及隔页)。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
七、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20工作日/10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