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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消防工程对耐火等级的要求
来源: | 作者:pro2a3113 | 发布时间: 2019-09-25 | 467 次浏览 | 分享到: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